工作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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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部职能职责

 

 

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统一管理医学教育工作,协调实现基础医学教育和临床医学教育一体化发展;代表学校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业务联系,争取行业和政府部门的支持;在学校职能部门的指导下,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,协调抓好教学工作、学科建设工作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、科学研究工作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、人事管理工作、办学资源条件保障工作等;统筹协调制定各类人员各类岗位工作主要职责。

医学部具体职能职责为:

1.积极与省市相关职能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沟通、汇报,使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落地,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支持。

2.制订医学部事业发展规划,并对部内各学院的发展规划进行审定,督促学院落实学校、医学部制订的规划和政策等。

3.组建并管理医学部学术分委员会、教学指导委员会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各级各类专门机构。

4.规划医学部专业设置、招生规模,组织制定医学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。

5.负责制定学校和附属医院之间、基础医学院和临床医学院之间人员融合的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位。

6.负责医学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;协调医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。

7.统筹人才培养、教学组织和质量监控工作;统筹学生学风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

8.开展医学部的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工作,负责医学学科公共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9.根据工作需要,确定医学部和所属各学院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,并从全校范围内选聘相关工作人员。

10.成立医学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分工会;对涉及医学部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。

11.制定医学部职称(职级)评审工作方案,完成部内人员职称(职级)的评审推荐工作。

12.按学校财务规定自主安排使用各项工作经费;确定各类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并进行年终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