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政发〔2021〕5号
湖北文理学院医学部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
一、医学部职能职责
根据《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63号)《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34号)《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》(鄂政办发〔2021〕2号)等文件精神,为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,加强医学人才培养,学校党委于2020年先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改革的意见》(校党文规〔2020〕2 号)《湖北文理学院关于成立医学部的通知》(校党文规〔2020〕7 号),标志着学校正式成立医学部;2021年3月印发《关于明确医学部等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校党文规〔2021〕2 号)《关于丁世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》(校政发任〔2021〕3 号)等相关文件,标志着学校医学部正式实体化运行。
学校相关文件中规定,医学部职能职责为: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统一管理医学教育工作,协调实现基础医学教育和临床医学教育一体化发展;代表学校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业务联系,争取行业和政府部门的支持;在学校职能部门的指导下,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,协调抓好教学工作、学科建设工作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、科学研究工作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、人事管理工作、办学资源条件保障工作等;统筹协调制定各类人员各类岗位工作主要职责。
为进一步实化医学部职能,理顺学校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,医学部的主要工作为:
1.积极与省市相关职能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沟通、汇报,使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落地,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支持。
2.制订医学部事业发展规划,并对部内各学院的发展规划进行审定,督促学院落实学校、医学部制订的规划和政策等。
3.组建并管理医学部学术分委员会、教学指导委员会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各级各类专门机构。
4.规划医学部专业设置、招生规模,组织制定医学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。
5.负责制定学校和附属医院之间、基础医学院和临床医学院之间人员融合的具体措施并落实到位。
6.负责医学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;协调医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。
7.统筹人才培养、教学组织和质量监控工作;统筹学生学风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
8.开展医学部的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工作,负责医学学科公共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9.根据工作需要,确定医学部和所属各学院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,并从全校范围内选聘相关工作人员。
10.成立医学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分工会;对涉及医学部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。
11.制定医学部职称(职级)评审工作方案,完成部内人员职称(职级)的评审推荐工作。
12.按学校财务规定自主安排使用各项工作经费;确定各类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并进行年终分配。
二、医学部内设机构
医学部设综合办公室、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(与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)、教学办公室、科技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,其中:
(一)综合办公室(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)
主 任:姜洪溪
副主任:柴莉、赵荻
主要职能职责为:
1.负责学校医学教育的对外联络,争取政策支持,开发办学资源。
2.负责协调并制订医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报学校审批。
3.负责统筹并草拟医学教育年度财务预算、人才引进及办公设施配置计划,报学校审批。
4.负责医学教师教学能力评估、教师培训、职称评聘及医学教师发展体系建设等工作。
5.负责协调基础--临床文化融合相关事宜。
6.负责医学教育评估及年度绩效考核。
7.负责部务会议的组织、文件草拟及归档等日常事务。
8.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教学办公室
主 任:甘云波、关思虞
副主任:王海涛、张馨嶷
主要职能职责为:
1.负责制订医学部人才培养工作规划;依据规划制定人才培养工作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教学办公室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,并做好各项教学工作总结。
3.负责制定(修订)医学部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4.负责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制定和调整专业设置计划,组织进行专业设置论证;组织制定(修订)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等。
5.按照学校下达的年度人才培养、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标,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,并负责组织完成各项工作指标。
6.负责组织各教学系、教研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,并切实保障各项教学改革措施的落实。
7.负责医学部学生的学籍管理、考试管理工作。
8.负责组织协调基础-临床两个阶段各项教学工作的安排与落实。
9.负责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,负责专兼职教师教学过程的检查控制、教学效果的评估等质量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教学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计划的制定、采购、维修和管理工作。
11.制定医学部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,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与认定工作。
12.负责医学部教学档案的分类、归档和管理工作。
13.负责医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。
14.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科技与学科建设办公室
主 任:肖娟、廖晓锋
副主任:熊真、朱华云
主要职能职责为:
1.负责制定医学部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发展规划;依据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;做好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,做好年度工作总结。
2.负责指导科研人才队伍建设,培育科研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。
3.负责组织申报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科研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,做好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。
4.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学科建设项目,做好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培育、申报和建设工作。
5.按照学校下达的年度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指标,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,并负责组织完成各项工作指标。
6.负责产学研合作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
7.制定医学部教师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,做好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与认定工作。
8.负责统筹学术交流活动的规划、组织与协调工作。
9.负责医学部学术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。
10.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学生工作办公室
主 任:李健强、刘志新
副主任:窦素琴、李世森
主要职能职责为:
1.负责制定医学部学生工作年度工作计划;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,做好年度工作总结。
2.按照学校下达的年度学生教育管理与招生就业工作指标,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,并负责组织完成各项工作指标。
3.负责对学生的立德树人、政治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。
4.负责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工作。做好学生骨干的遴选、培养、激励工作;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。
5.负责学风建设工作和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;协调处理基础—临床学生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6.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。
7.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工作。
8.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和就业工作。
9.负责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。
10.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医学部下辖单位
(一)基础医学院
1.制定本学院各项工作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。落实学校、学部制订的规划和政策等。
2.按照学校制定的二级学院目标考核办法,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,并负责组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3.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教育、招生和就业指导相关工作。
4.制订、实施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计划,落实教学任务,开展课程建设、教学研究与改革、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评价。
5.组织本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关工作,开展多层次、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。
6.负责本学院人才队伍建设,推荐并初审各类引进人才。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初审和推荐。
7.在医学部统筹下,调配本学院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和行政事务经费及其它资源。
8.负责本学院党建工作、廉政建设工作、宣传工作、群团工作。
9.协调与临床医学院的各项工作,确保教学与学生工作的有效衔接、科技与学科工作的深度融合。
10.完成医学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临床医学院
1.制定本学院各项工作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。落实学校、学部制订的规划和政策等。
2.按照学校制定的二级学院目标考核办法,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,并负责组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3.负责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教育、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。
4.在医学部指导下制订或实施本科生与研究生临床阶段培养计划,落实教学任务,开展课程建设、教学研究与改革、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评价。
5.组织本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关工作,开展多层次、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。
6.负责本学院人才队伍建设,推荐并初审各类引进人才。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初审和推荐。
7.在医学部统筹下,调配本学院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和行政事务经费及其它资源。
8.负责本学院党建工作、廉政建设工作、宣传工作、群团工作。
9.协调与临床医学院的各项工作,确保教学与学生工作的有效衔接、科技与学科工作的深度融合。
10.协调与附属医院的关系,确保附属医院对临床教学工作的经费和人员投入,处理好临床教师与附属医院之间工作与待遇问题。
11.完成医学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医学部
2021年4月13日